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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点变终点 机票作废谁赔?
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收藏 整理日期:2008-6-28 来源:台海网
台海网6月28日讯 (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曾庆光 陈涧仁) 消费者王先生用电话预订机票,在送票人员走后,他才发现起点和终点颠倒了,结果这张机票没法使用,也没法退票,只能作废。昨日,在思明工商12315调解下,消费者获票价30%的经济赔偿。

  6月19日,消费者王先生用电话向某航空售票点预订一张6月23日厦门至北京的3折电子机票。第三天,售票点工作人员上门将机票送达消费者手中,王先生看了一下机票上打印的姓名、日期等无误后,就收下机票并付了机票钱。可是,随后他上网却查不到这张票的记录,几番折腾,他终于搞清,这张机票的出发地点和到达地点正好颠倒过来。

  王先生认为,这事责任在售票处,他要求退票并全额返还票款。但售票处并不认账,称王先生订的就是本月23日北京至厦门机票,如果错了,那也是王先生说错了,所以不予退票。无奈之下,王先生投诉到工商12315。

  昨日,受理此投诉的嘉莲工商所约请双方进行调解。由于是电话订票,事先无电话录音,双方又各执己见,谁对谁错无法查证。工商核查认为,消费者拿到机票时,没有过细地查验和核对相关内容,而送票员服务不周到,没有送票签收手续,也没有提醒消费者进行核对。所以,在这起消费纠纷中,王先生和售票点都有责任。最终,经过调解协商,售票点愿意承担30%的赔偿,王先生也接受了这一结果。

  据了解,仅6月份嘉莲工商所就受理了多起电话订机票出差错的投诉,包括乘机时间错了、航班不对等等。为此,工商部门提醒:航空售票点在接听预订机票电话时,应当一人接听和完成订票单填写,同时对机票关键要素进行认真核对;另外,消费者在接票时,应对相关内容和项目,进行详细验看,弄不明白的要当面问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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